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进一步促进团体标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南省家庭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文件》(豫家研会【2021】第15号),河南省家庭发展研究会于2022年7月11日组织专家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评估技术规范》、《高校学生心理健康评估技术规范》、《体检机构成人心理健康评估规范》三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批准立项。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河南省家庭发展研究会。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单位及行业从业者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请与项目牵头单位联系。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飞飞 电话:0371-63868256 邮箱:hnsjtfzyjh@126.com 河南省家庭发展研究会 2022年7月11日 |